校園安全組隸屬於學生事務處,原軍訓室因已無軍訓教官且不再辦理全民國防教育課程(軍訓),奉教育部臺教高(一)字第1100098954號核定於民國110年8月20日更名為校園安全組(Campus Safety Division)。
配合國家政策,軍訓教官人力由校安教官遞補,在學務長指導下,實施每日24小時校安人力輪值,主要任務為校園安全事件協處與通報,上課期間週一至週五,機動值班至晚間九點,其餘時間下班後及假日不在校,保持電話轉接守聽待命(ON CALL),依狀況輕重緩急返校協處,或電話連繫掌握通報。另辦理部分學生生活輔導工作,如賃居輔導服務、學生兵役處理(緩徵及儘召)、國軍招募、交通安全教育及藥物濫用防制等,並統一辦理各組學務創新人力經費及人力補充相關事宜。
有關全民國防教育,本校現無軍訓教官故無法開課,相關課程以跨校免費選修方式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