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(軍訓課程)折抵役期Q&A

Q:請問我要如何辦理軍訓課程役期折抵?需要準備什麼相關文件?
A:凡軍事訓練課程成績達 60(含)分以上:(1)本人或委託他人 辦理: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期間全學年之成績單,再至 校安組辦理役期折抵事宜。(2)郵寄辦理:下載「軍訓課程折抵役期證明文件申請表」,附『10 元硬幣 2 枚』及『掛 號回郵信封(貼 28 元郵票)』郵寄至學務處校安組張教官辦理。

Q:我有哪些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可以修課?
A:本校106學年以前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皆為『校訂選修』課程,計開設「全民國防」、「國防科技」、「國際情勢」、「國防政策」、「防 衛動員」等 5 門科目供學生選修。每門科目,折減役期以一次為 限,重複修習者,不得重複折減。107學年以後本校已不開設全民國防課程,改以免費跨校(中正大學、嘉義大學、虎尾科大、雲林科大)選修辦理。
選修全民國防教育   

Q:我曾經修習過軍訓課(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)課程,我可以折抵役期的天數為何?
A:(1)82 年次(含)以前之役男,依每門課程總時數 36 小時(堂)計 算,修習成績合格者,依每 8 堂課折算 1 日,一門得折減 4 日
,兩門得折減 9 日; 5 門課共 180 小時(堂),不足 1 日不列入計算,至多得減現役役期 22 日。 (2)83 年次(含)之後役男,依每門課程內軍事訓練相關課目時數 16 小時(堂)計算,修習成績合格者,依每 8 堂折算 1 日,得 折減 2 日;5 門課共 80 小時(堂),至多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 10 日。

Q:我是轉學生,我的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是在原就讀學校修課的, 請問我要如何辦理軍訓課程役期折抵?
A:請回原就讀學校申請成績單,並將成績單正本送原就讀學校軍 訓單位審查,計算折減日數,如原學校未設軍訓單位者,請至 教務單位辦理。

法源依據: 教育部 104 年 1 月 28 日臺教學(六)字第 1030151052B 號-「全民國防教育軍 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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